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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03   

北京邮电大学机关党委(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是负责学校机关所属各部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群团工作的综合性办公机构,为正处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议在机关各部门的贯彻执行。

三、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四、定期召开机关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工作。

五、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六、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八、制定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机关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工作。

九、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

十、督促和协调机关各支部,按照校党委、机关党委会决议,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十一、负责受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投诉。

十二、领导机关部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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