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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日活动制度

发布日期:2008-09-15   点击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校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促进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党日活动制度:

一、机关党员的党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由党支部或机关党委组织。

二、机关党委或各党支部应按照学校党委的基本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党日活动。

三、党日活动内容要深刻,形式要新颖,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如安排“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党课)的内容,组织党员义务活动日、服务日、献计日、政治生活日、奉献日等活动,组织收看有教育意义的影视片、图片展、举办各种类型的报告会、知识竞赛和主题实践等。

三、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认真做好党日活动记录。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四、为了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机关党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分两次对优秀党日活动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1、党支部于每年3月、10月底之前填写《机关党委党日活动策划书》,上报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对上报的党日活动进行遴选,确定优秀党日活动,并予以公布。

3、党支部在党日活动进行完毕之后,上报《机关党委党日活动总结》,报销活动经费。

4、资助金额将视党日活动申报情况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档。

5、对学校党委布置的主题党日活动如错过申报期将另行确定资助办法。

五、机关党委要经常对党日活动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总结,帮助党支部不断提高党日活动质量。

机关党委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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