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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日期:2006-04-25   点击量:

一、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的实际,制定《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层层明确责任、紧密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及特点开展工作。

引导机关全体教职工树立正确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

二、机关党委的责任

(一)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机关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对机关党员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充分发挥教代会、部门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对党员和各支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民主评议和监督作用。

三、机关党委干部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

●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机关党委书记对所辖机关各二级单位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分别负总责和重要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根据党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在机关各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积极协助配合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开展工作。在考核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改正。组织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干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的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勤政情况。机关党委每年要向校党委、纪委办公室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告要如实反映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执行《北京邮电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规定。

机关党委

200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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